叶树理

发布者:宋宁伟发布时间:2025-07-07浏览次数:10



姓名:叶树理

联系方式:18651861628@163.com

职务:ok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教授

    ok138cn太阳集团PPP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ok138cn太阳集团工程法研究所副所长

江苏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PPP项目服务中心主任  

学习经历:

  1980-1984ok138cn太阳集团无线电工程系 获学士学位

  1989-1990厦门大学ok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访问进修

  1993-1994加拿大university of waterloo访问学者

  1996-1997英国warwick university访问学者 

代表性论文:

1.工程项目建设中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J]《2009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年会暨中国律师知识产权高层论坛论文集(下)》。

2.完善鉴定人出庭制度的若干思考[J]《南京社会科学》2007年03期。

3.关于行政强制若干理论观点的批判[J]《法学》2000年08期。

4.行政强制制度的现实检讨[J]《法学》2000年03期。

参编著作:

1.《法律基础理论》(人事出版社)

2.《公司法教程》(ok138cn太阳集团出版社)

3.《合同法总论》(中国方正出版社)

4.《工程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等

工作简介:

叶树理,ok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教授、ok138cn太阳集团工程法交叉学科的创始人,ok138cn太阳集团PPP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长期从事工程与法律交叉学科领域的相关研究工作,在工程相关法律领域耕耘长达二十多年,是国内法学界较早从事相关研究的专家学者。2014以来作为江苏省财政厅PPP试点项目论证专家组专家,参与了江苏省众多PPP试点项目的论证工作。

叶树理还是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长期从事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法律服务工作。2016年带领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成功入围江苏省财政厅PPP模式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库,使致邦所成为了入库江苏省库的唯一律师事务所。

2003年至2004年,在南京长江第三大桥专案模式设计中,首次在江苏省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采用了BOT建设模式;采用了TOT模式对已经建成通车的南京长江第二大桥进行了PPP改造;2012年担任宁天城际一期工程BOT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2013-2014年担任南京河西新城快速公交工程项目、麒麟南车快速公交工程(1号线)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2013年至2015年全程参与了哈尔滨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BOT专案工作;2015年至今为芜湖市轨道交通1号线及2号线一期PPP项目、重庆新建市郊铁路磨心坡至合川线PPP项目、兴化市新区高级中学PPP项目、镇江新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PPP项目、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等近200个工程建设项目提供包括传统模式与PPP模式建设在内的专案法律服务,在工程法(含PPP)理论与实务两界均具有较为广泛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