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向和教授

发布者:宋宁伟发布时间:2024-02-24浏览次数:33423

龚向和,湖南邵阳人,武汉大学ok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法学博士,ok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培养对象。现任国家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ok138cn太阳集团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教育部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教育部政法司与ok138cn太阳集团共建)主任。兼任中国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会会长、江苏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专家、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镇江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苏州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江苏丰典律师事务所律师等。

在硕士、博士、博士后阶段均师从国内著名法学家(法理学家刘作翔、宪法学家周叶中,人权法学泰斗李步云)学习,出国留学阶段跟随瑞典隆德大学(Lund University)世界著名的人权法学家G. Alfreson教授从事社会权研究。曾任教于湖南师范大学ok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湖南大学ok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先后任讲师(2000)、破格副教授(2003)、破格教授(2006)、博士生导师(2007)。自2006年11月任教于ok138cn太阳集团,先后任ok138cn太阳集团宪政与人权法研究所所长,ok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副院长、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ok138cn太阳集团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教育部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教育部政法司与ok138cn太阳集团共建)主任。

主要研究领域为宪法与行政法、人权法、教育法。研究方向稳定明显,自1995年起师从著名法理学家、宪法学家和人权法学家从事宪法与人权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获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在中国学术界宪法学与人权法学研究方面具有重要的影响,在社会权研究方面处于领先地位,并在2020年组织申报获批中宣部和教育部共同批准的国家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多次代表中国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大会发出中国人权声音。最近几年带领教育法学团队参与国家与地方教育立法,开展新兴学科教育法学研究,在全国产生了重要影响力,并受聘为教育部委托的“教育法典编纂课题组”核心成员,负责联络教育法典总则《受教育者》章和分则《基础教育》编的专家建议稿撰写工作。

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2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0余项。在《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教育学顶刊)《法律科学》《现代法学》《政法论坛》《法学》《法商研究》《法学评论》《环球法律评论》《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中国高教研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20余篇,其中CSSCI核心期刊论文80余篇,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等转载20篇。出版个人专著《受教育权论》(2004)、《作为人权的社会权——社会权法律问题研究》(2007)、《社会权的可诉性及其程度研究》(2012)、《民生保障的国家义务研究》(2018)等著作6部。成果获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2015)、江苏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14、2020、2024)、中国法学家论坛优秀论文一等奖(2015)等多项奖励。2020年《中国哲学社会科学最有影响力学者排行榜:基于中文学术成果的评价(2020版)》宪法学排名16

招收博士后、博士生和硕士生方向:宪法与行政法、人权法、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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